惠農稅收知多少——所得稅優惠基本規定
2022-01-06 | 來源:北京朝陽稅務微信公眾號
時間:2022-01-06 來源:北京朝陽稅務微信公眾號
加強農業發展意義重大,對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和保持社會穩定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各種“惠農”政策中,稅收優惠是其中一項重要的政策。以下為所得稅方面“惠農”政策:
一、如果你是從事農業生產的法人企業
。ㄒ唬⿵氖孪铝许椖康乃,免征企業所得稅:
1.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藥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采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ǘ⿵氖孪铝许椖康乃,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企業從事國家限制和禁止發展的項目,不得享受本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
二、如果你是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或者個體工商戶
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于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其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30號)第一條。
三、如果你是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伙企業
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和捕撈業(以下簡稱“四業”),其投資者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取得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財稅〔2010〕9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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